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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行业产品伤害危机的社会危害与政府治理机制更新

【作者】 崔保军

【关键词】 产品伤害危机 政府治理机制

摘要】我国政府治理食品行业的成效主要由食品安全法规、监管人员的执业素质和职业道德、公众参与的意愿以及辅助监管执法的技术设备等因素共同决定,各因素协调配合、相辅相成的健康运行形成有效的政府治理机制。如果其中任何一个因素丧失其应有功能,就可能助长厂商生产经营不安全食品的行为进而引发伤害危机。产品伤害危机,对企业仅是一场"突发"危机,对社会却是一场"人造"灾难。本文在分析食品行业产品伤害危机的社会危害基础上,明确指出食品行业政府治理机制的缺陷即《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不利于维护消费者权益、执法部门疏于日常监管或监管缺失、监管人员整体执业素质不高、监管技术设备落后以及社会公众检举黑心厂商的主观意愿不高等导致产品伤害事件频发,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更新和健全政府治理机制的制度安排,以减少乃至避免危机的发生,消除其社会危害,保障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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