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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儒学对法治文化构造的价值

【作者】 李瑜青

【关键词】 传统儒学 法治文化 价值构

摘要】法律与文化的相互关系问题是法律社会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作者认为,一定法律所表现的文化人格,是一定国家内在文化的展现。法治的建设如果忽略一定国家文化内在因素的作用,采取简单的“拿来主义”的移植,它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造成整个国家文化系统的紊乱。因此,中国法治文化的建设必须关注中国传统文化问题。而其中研究传统儒学对中国法治文化构造的价值就具有特别的意义。论文考察了传统儒学人文主义思想特点,分析了传统儒学对法治文化意义的立论,深入探讨了传统儒学对法治文化价值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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