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1-26 11:51:00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申请条件
(一)选拔对象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可申请资助36-48个月):正式申请时为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
2.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可申请资助6-24个月):正式申请时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基本条件及外语水平应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0)和《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3)规定的条件。
二、申请流程
详见:http://ice.ecust.edu.cn/news-2007.aspx。
录取后留学人员的派出与管理按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咨询与联系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http://www.csc.edu.cn/):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
2.国际合作与交流处:http://ice.ecust.edu.cn/
联系人:邓老师;电话:64250859
E-mail: dengzhonghua@ecust.edu.cn
地址:徐汇校区逸夫楼206办公室
3.2021年公派留学项目交流群(QQ):740175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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