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现在的位置:首页 > 期刊导读 > 2018 > 03 >

美国土壤污染修复立法中的公民诉讼条款及其启示

【作者】 翁孙哲 曹赞刚

【关键词】 土壤污染 公民诉讼 利益平衡 司

摘要】《超级基金法》是美国关于土壤污染修复的专门性立法,该法规定,在土壤污染的修复过程中,除非特殊情况,是禁止公民诉讼的,其目的是为了及时修复环境损害,保护公众健康和安全,但是绝对禁止诉讼,也可能造成土壤污染修复的延误,导致修复资金增加,从而加重了责任人的负担.因此,是否应允许在土壤污染修复过程中的公民诉讼,需要利益平衡.立法应明确载明修复过程中允许公民诉讼的情形以及原告提起诉讼时应承担的义务.

上一篇: 多主体社区治理及其思考——以北京、广州、杭州三地调研为基础
下一篇: 权力共享视野下的党际民主模式比较分析

版权所有©华东理工大学 地址:上海市梅陇路130号 邮编:200237 沪ICP备05003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