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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我们的节日•春节”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读红色经典,做信仰传人——百年百书阅读行”主题活动的通知
关于调整徐汇校区部分食堂供餐安排的通知
关于申请2021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请2021年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艺术体育类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请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关于徐汇校区部分区域停水的通知
后勤保障处2020年“国庆中秋”期间班车安排和对外窗口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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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限、选择标准与融资租赁标的物创新
【作者】 张博 韩复龄
【关键词】 融资租赁标的物 法律界限 选择
【
摘要
】融资租赁标的物是融资租赁交易的中心,对其法律界限的认定是融资租赁创新活动的基础.现阶段,我国尚未出台《融资租赁法》,在多头管理模式的制约下,融资租赁标的物的法律界限和选择标准尚未形成清晰、科学的体系.这与高速发展的行业创新实践形成了鲜明的冲突,既影响融资租赁公司在同一平台合理地竞争,又容易引发融资租赁创新中的合同效力风险和标的物处置风险.因此,有必要规范融资租赁标的物的一般法律界限,并在此基础上探索适宜的选择标准体系和风险控制措施,为融资租赁创新活动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高效地服务供给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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